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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会买”银行理财产品吗?
阅读量:100 发布时间2025-01-04 08:22:06


1. 区分产品投向

一般,银行在售的理财产品通常分为三种:

第1种

银行自己设计和推出的产品,由于银行风控能力强、管理正规,此种产品一般具有保障性;

第2种

银行购买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波动比较大,尤其在股市波动的情况下,风险也比较高;

第3种

银行代理产品,这类代销产品种类非常多,投资人一般难以判断,其中绝大多数以信托类产品。

标粗的是第三类产品,这是陷阱频发的领域,投资者陷巨亏维权艰难的报道屡见不鲜。陷阱就在于有些银行售出的此种产品是员工与社会人员勾结私自销售的代理产品,一般承诺预期收益高于银行正规发行产品的2-3倍。一旦出现违约,投资人要想找银行承担责任就非常困难,涉事银行会撇清关系,而投资人只能自认倒霉。区分代销的产品,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是,合同上盖的公章,不是银行的,而是第三方机构,比如信托、基金公司等等。

案例

上海市民俞女士在某银行网点理财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收益率高达11%的“理财产品”,100万元起售、利息按季度支付。这位理财经理与俞女士相识十多年,俞女士毫不犹豫地投了200万元,并被口头承诺产品仅针对VIP客户,保证保本保息,俞女士通过网银转账进行购买。之后,先是利息违约,产品到期后竟被告知本金也全没了。

事后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网银转账凭证显示收款方为上海某投资管理中心,合同上的落款盖的也是该投资管理中心的章。事实上,不少投资者在签署合同时并没有留意这份合同并非出自银行。根据账户倒查,投资者实际购买的是一家基金公司销售的产品。这款有限合伙产品主要投向江西九江的一处房地产项目,项目从2014年下半年起就开始烂尾,目前开发商已经撤走,基金公司正在联系其他接盘方。

对此,涉事银行表示,这款产品与其无关,称“并非银行的理财产品也不是银行的代销产品”。

律师说法

合同上没有银行署名,从表面来看,银行似乎跟此事无关。但假如没有银行内部人员默许或‘帮忙’牵线,要想在管理严格的银行网点内,堂而皇之推销理财产品,甚至拉客户签约,绝非易事。近年来,受佣金回扣诱惑,一线银行客户经理做‘私单’已不是个别现象,之前银监会还专门开展过大面积排查,但因事后举证困难,最后只有极少数投资者能维权成功。

2. 了解投资风险

不少投资者即使已经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也还是搞不清产品的类型和结构。其实产品的类型和结构的不同意味着产品的风险性不同。

追求稳健、固定收益率的投资者,一般建议买银行自营的、非结构性的产品。

非常简单的一种判断方法是,如果合同上写着资金被投向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债券,资金拆借、信托计划、票据等等,就是非结构性的;如果上面写着投向黄金、股票、外汇、基金、商品、信贷、指数等等的,就是结构性的。买结构性银行理财,收益波动性较大,而且不确定,到期有可能仅仅拿回本金,甚至亏损。

另外,商业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在说明书和合同里,会用一些简单的符号来划分风险。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个银行用的符号不同。比如,R1级至R5级;阿拉伯数字1级至5级;汉字一级至五级;PR1级至PR5级;一颗星至五颗星;字母A至E等。总体而言,基本是分为五个风险等级:

反正,在不考虑风险性的前提下,理财收益肯定是越高越好,所以抛开风险谈收益,和耍流氓并没有实质区别。既然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看中的自然是低风险,那么风险级别在R3以上的,就要谨慎一些了。

其实在高冷的银行业中,80%的业务依靠20%的中高端客户来支撑,因此银行一般只针对这20%的中高端客户提供良好的理财服务,而剩余的80%客户却很难享受到这样的服务。

银行理财的高门槛不单单体现在起投金额(即银行理财产品的最低申购额,目前最低申购额为5万元)高,往往还需被动承担各类费用,比如支付给各户经理和销售人员的销售服务费、支付给银行和理财管理人员的托管费及管理费,就连买卖交易的手续费都有很多名堂,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银行自己人都有可能傻傻分不清楚就算了,更恼人的是各银行收费比例差异很大,甚至制造霸王条款,合同里某个角落写上“浮动收益产品超过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最高部分,作为银行的管理费用”,这就意味着,在不太美好的大环境下,独具慧眼的你幸运得把钱投到了一个好项目,超额收益部分却被银行拿走了(cry)

信息不对称的亏只有投资人自己担着。毕竟水深套路多,你还能掰扯过人家银行?

客观的讲,银行理财产品,无论是收益还是便利性方面,跟互联网理财比起来,真的逊色很多,毕竟我们身处这样一个讲究平等、透明、高效的时代。